從公關角度看,神州的愚蠢在于利用PR的方式做GR
一.
自己購車自己雇司機的神州租車發(fā)起了一個營銷活動。
他們找來了一些明星名人意見領袖,用當年凡客體的海報方式,想達成兩個目的。其一,非常明顯的,宣傳一下自己。其二,雖然是暗示但同樣是非常明顯的,打擊一下獲得百度投資的Uber。在諸多海報的文案里,神州租車稱對手是黑車,并詳細說明它的“黑車”究竟黑在哪里。
海報一出來,就引發(fā)了輿論大嘩?;旧洗蟊娨贿叺沟刂С諹ber,敵視神州。海報中的一位名人,前調查記者羅昌平跑微博上聲明,這些文案他是不同意的,已要求神州撤回以他為主角的海報。
二.
神州可以說是犯了眾怒。
此次營銷活動屬于公關性質。公關其實有好幾個細分。通常所謂的PR,指的是Public Relationship,做的是面向大眾的傳播溝通。但公關里還有GR、IR,前者做的是政府的傳播溝通(政府關系),后者做的是投資者的傳播溝通(投資者關系)。有時候,三個R可以混在一起,但更多的時候,PR、GR和IR是完全不同的。
PR基本上屬于大眾傳播范疇,無論你使用大眾媒體還是使用社會化媒體。但GR和IR,有時候不是大眾傳播,反倒是關起門來的人際傳播:點對點溝通,或者說是小群體傳播。三個R面向的利益相關人(Stakeholder)不同,文本話術,都是不同的。
比如說大眾層面,對于大眾而言,專車的訴求就是方便、干凈、服務態(tài)度好、便宜等等,至于說這事在法律層面上究竟有沒有問題,大眾并不關心。話說得再狠一點,大眾是喜歡“破壞性創(chuàng)新”的,對基于規(guī)則的挑戰(zhàn),大眾不僅支持,甚至是樂見其成。
三.
政府卻截然不同。
政府作為一個利益相關人,比如它會考慮既有規(guī)則是否需要維護。安全、穩(wěn)定、沒有風險,這是政府最關心的事。
政府也會考慮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比如說出租車群體。對于專車的消費大眾來說,出租車的死活不是要考慮的議題,但政府要考慮。道理很簡單,出租車司機群體鬧事——你再怎么在邊上說他們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收拾局面的,不是你而是政府。
可以這么說,民眾總是在追求最好的結果,而政府,其實是追求最不壞的效果。這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利益相關人所期望看到的截然不同的文本話術。
神州的愚蠢在于,它在利用PR的方式做GR。即便它說的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大眾面前,是全無道理的。瞬間淹沒在大眾的口水中,一點都不意外。
更何況,uber在前期的屢次事件中,在大眾層面上,樹立的是一個被打擊的弱者形象。神州這時候還要跑出來“欺負”uber,不引發(fā)同仇敵愾,才是咄咄怪事。
四.
順便討論一下這件事的后果。
其實uber在華最大的競爭對手,根本不是神州,而是合并后的滴滴快的。近期傳出裁員新聞的易到,都比神州更有資格做競爭對手。
神州此次的PR極其失敗,不過它用了極為慘烈的代價,可能得到了政府的某種支持——總賬依然是不劃算的,民眾要卸你應用,沒事說說你壞話,也夠你喝一壺的。
Uber呢?的確,收獲了一堆的同情,但在中國國情下,GR很失敗PR再好,也沒有什么太大的用處。當年的谷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贏家是誰?
滴滴快的,已呼之欲出。
你看它吭過一聲沒?
消息源:鈦媒體
原作者:魏武揮
原創(chuàng)文章,作者:Stella,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qyysmy.cn/blog/archives/1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