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年8月9日 /美通社/ -- 6月25日,中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協(xié)會優(yōu)質品牌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品保委)在北京舉行2020-2021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佳案例發(fā)布會,來自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海關總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中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領導,知識產權保護十佳案例辦案單位代表、駐華使領館、商協(xié)會、知識產權科研機構、電商平臺、媒體以及品保委會員公司代表近300人出席了發(fā)布會。
伊頓公司兩起知識產權維權案件 -- “南京某公司、余某燕等假冒COOPER注冊商標刑事案件”、“葉某等侵犯商標和不正當競爭民事判決執(zhí)行案”分別入選品保委2020-2021年度刑事和非刑事十佳案例。
“南京某公司、余某燕等假冒COOPER注冊商標刑事案件”中,南京某公司負責人余某多次向張某采購空白面板真空斷路器,由張某安排黨某向余某線上發(fā)送假冒伊頓旗下COOPER商標的標識規(guī)格、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等,再由余某打印粘貼。最終四名被告均被認定為假冒注冊商標犯罪,被判處罰金共計近四十萬元,三名自然人被告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實刑。本案件一方面涵蓋了假冒產品全鏈條,對犯罪行為予以全方位沉重打擊;另一方面,伊頓公司在案件過程中,積極配合終端客戶更換正品(貨值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使客戶免于繼續(xù)遭受因使用假冒產品而可能產生的產品質量隱患。
“葉某等侵犯商標和不正當競爭民事判決執(zhí)行案”中,葉某等人實施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被法院判決賠償伊頓旗下山特公司經濟損失共計640萬元。判決生效后不久,伊頓公司即啟動強制執(zhí)行程序,過程中葉某等人因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先后被執(zhí)行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凍結財產、限制出境、房產拍賣,直至最后被法院判決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被處以有期徒刑2年。在葉某服刑期間,伊頓仍堅持對被執(zhí)行人財產進行持續(xù)監(jiān)控,并促使葉某在2年服刑期滿后仍配合出售其名下房產而繼續(xù)履行判決義務。在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判決的執(zhí)行過程中,法院判決被申請人(侵權人)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極大地震懾了知識產權侵權人,糾正了侵權人的一些陳舊錯誤觀念,他們往往對法院民事判決不夠重視,采取種種手段惡意拖延,甚至轉移財產,拒絕履行,甘愿做老賴。實際情況是,如今,人民法院越來越重視生效判決的執(zhí)行問題,全社會也在逐步構建誠信社會體系,判決義務人對人民法院判決內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將承擔嚴厲的法律后果,甚至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本案的成功執(zhí)行,給品保委會員企業(yè)甚至知識產權維權行業(yè)以提示和鼓舞,故而在眾多候選案件中脫穎而出,成功被評選為年度十佳案例。
伊頓公司一直非常重視保護知識產權,積極開展法律行動,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維護合作伙伴和終端用戶的合法權益。在此,伊頓倡議廣大合作伙伴和終端用戶,支持正品,抵制侵權假冒產品,共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建設誠信社會。